铜峰电子(600237) -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版)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的决 议,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是股东会的常设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投资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证券投资部受董事会秘书领 导,保管董事会印章。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