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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600020)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中原高速中原高速(SH:600020)2025-09-09 18:17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河南中原高 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每位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董事总人数之积,股东既可 以把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向一人,也可分散投向数人,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 当选董事的一项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 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 进行,并根据应选董事人数,按照获得的选举票数由多到少的顺序确定当选董事。 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二章 董事选举的投票 第四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法律规定,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 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均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