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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昕软件(688095) -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福昕软件福昕软件(SH:688095)2025-09-09 18:17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最近36个月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立案调查不得提名[8] - 最近36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5] 独立董事提名与补选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不符合条件或任职资格,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特殊情况及时通知[23]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27]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为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2]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3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6]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7] 其他规定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有异议可要求延期[3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35]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5] - 本工作条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