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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83477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艾能聚艾能聚(BJ:834770)2025-09-09 18:32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11]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2]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4][15]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16] 独立董事监督 - 独立董事至少每半年查阅一次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17] 表决回避制度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情形股东应回避表决[21] 审议程序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须经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董事会审议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7]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27] 特殊交易要求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提供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28] 担保审议披露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反担保[29] 日常关联交易 - 对于每年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超预计金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27] 独立董事前置审议 - 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股东会表决披露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决议公告应披露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24]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及时披露按北京证券交易所治理规则须经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并在决议公告中披露表决及回避制度执行情况[23] 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对与同一关联方或不同关联方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制度[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