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能聚(8347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制度审议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经2025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5] 任职条件 - 担任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等条件[8] - 有九类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 职责义务 - 董事会秘书需履行准备提交文件等十一项职责[13] -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2] 聘任解聘 - 公司应在董事会聘任、解聘或秘书辞职2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并向交易所报备[19]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应在原任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21] 履职安排 - 秘书空缺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新秘书到岗[21] -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职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职责,期间不免除其信息披露责任[23] 其他规定 - 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任职及离任后履行保密义务[23] -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需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和事项,辞职生效前应继续履职[23] - 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指派专人与北交所联系办理事务[23] - 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报酬和奖惩事项并进行考核[25] - 董事会秘书违法违规应依法承担责任[25]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时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