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亿精密(8732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荣亿精密荣亿精密(BJ:873223)2025-09-09 18: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3] 审计业务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8][9] 选聘方式及要求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邀请招标需邀2个以上具备资质事务所[12][13]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15]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15]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6] - 公司可在五种情况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8] 选聘流程与监督 - 年报审计期间事务所空缺,审计委员会提议委任新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4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新事务所工作[19]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监督核查选聘情况[22]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2] 不再选聘情形 -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五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