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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控股(000042) -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2025年9月)
中洲控股中洲控股(SZ:000042)2025-09-09 19:17

关联交易规定审议 -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于2025年9月9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1] 董事会与股东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2/3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交易审议与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3][24] 其他规定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5] - 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3人时,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情形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至少审核关联交易背景说明等文件[27]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向深交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有关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按深交所规则和公司规定履行义务[30] - 公司与关联人特定交易可免于按本规定履行相关义务[31]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33] - 公司应在年报和半年报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34]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按同一控制下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34] -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6] - 本规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