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00223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6] - 资金到账1个月内签三方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6][7]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使用后二交易日内公告[10]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13][14] 募投项目管理 - 年度实际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11]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可行性[12]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1] 募集资金使用原则 - 按承诺计划使用,严重影响计划及时公告[9] - 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用于高风险投资或财务资助[9]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17]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节余低于五百万元或净额1%,年报披露[17]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使用情况[19] - 董事会收到审计报告二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9] - 当年有募资运用,董事会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1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9] - 保荐机构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0] 实施时间 - 办法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实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