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晟信息(8321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志晟信息志晟信息(BJ:832171)2025-09-09 19:47

审计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9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0回避,无需提交股东会[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做出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8]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存续期不少于10年[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投票或通讯表决[19] 职责与报告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含计划执行及问题等[12] - 监督评估外部审计时评估其独立性和专业性[11] 其他规定 - 细则未尽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1]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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