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于2025年9月9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审议通过生效实施[70] 人员任职与报备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状态变化,公司应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备;其他信息变更,公司应在获悉当日修改[8] - 新任董事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声明事项重大变化(持股情况除外)应在5个交易日内更新[9]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2]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14] - 预计半年度和季度净利润发生重大变化,可进行业绩预告[15] - 业绩快报、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15] 报告审计要求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应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年度报告[13] - 公司拟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或弥补亏损,所依据的中期或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应审计,仅现金分红可免于审计[13] 特殊情况披露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传闻且股价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业绩快报;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该期限内披露业绩快报[14]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召开需提前十五日以临时公告方式发通知[25]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披露[2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披露[2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应披露[28] - 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30] - 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30]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一定比例的重大诉讼、仲裁应披露[34]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标准应披露[3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情况[3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应及时告知公司[37] 资产相关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应披露[39] 人员履职披露 - 董事等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40] 报告签发与审核 - 定期报告由董事长签发,董事会秘书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披露[42] 报告编制与披露 - 临时报告编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各部门提供资料[43] -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在决议作出后及时披露[43] - 重大事项遵循持续披露原则[43] 文件保存期限 - 公司董事、高管履职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和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46] 信息披露平台 -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信息披露发布在该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4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等[59] 各主体职责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并实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50] - 公司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未公开披露信息保密[51] - 公司审计委员会需对定期报告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检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52]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对未公开信息保密[53]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对重大事项预审核,制订保密措施[54] -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信息真实性等负责,发生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对未公开信息保密[55]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临时报告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责[56]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需与公司签署保密协议[60] - 符合特定情形可申请信息豁免或暂缓披露[61][62] - 信息披露和管理失职违规将视情节处分[67] - 股东等未配合信息披露公司可申请监管措施[68] - 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可处分并要求赔偿[70] - 制度与法规冲突按法规执行[70]
优机股份(83394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