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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金宏气体金宏气体(SH:688106)2025-09-09 20:17

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选举与任期 - 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8] 履职与监督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0]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三项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8] - 特定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资料与报告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会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7]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7]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