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宏气体(688106) - 金宏气体: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7] - 特定情形下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7] - 定期和临时会议证券部分别提前10日和2日发书面通知[7]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相关事项不足2日,会议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10] - 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获全体董事认可并记录[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3]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其他方式[14] 提案表决 - 除全体董事同意外,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14]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7] - 董事回避时,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1个月内不再审议[1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9] 会议记录 - 记录含日期、地点等内容,出席人员签字确认[19] - 董事不签字且无说明视为完全同意[20]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20]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并检查决议实施情况[20]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10年以上[20] 规则生效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