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是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5] - 四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9]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前披露推荐说明、简历及学历证明[10] - 正式聘任作出聘任书或决议并公告,提交通讯方式[10]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26] 职责与工作 - 组织筹备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7] - 决定信息发布,事前请示董事长[18] - 负责管理公司证券部[19] 离职与交接 - 辞职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27]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完成工作移交[28] 其他 - 工作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