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9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2]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在特定时间需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其近亲属身份信息[7] 变动告知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权益分派除外)应在2个交易日内告知公司[8] 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9]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不超1000股可全转[9] 减持规定 - 减持需提前报告并披露计划,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2] - 3个月内减持超1%需提前30日披露计划[12]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不得从事特定交易,违规收益归公司[15][18]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