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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星股份(8367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瑞星股份瑞星股份(BJ:836717)2025-09-09 20:33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议案,需股东会审议[3] 会议规则 - 至少每半年召开1次定期会议,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或召集人可提议临时会议[6]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6]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等方式[7]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等内容,出席独立董事签字确认[9][10]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及实施,修订时亦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