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智能(8388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6]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制度管理 -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9] - 相关主体填写并分阶段送达知情人档案[10]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1]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董事会及时登记和报送知情人档案材料[12] 报备要求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4][15] - 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5] - 投资者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22]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4] - 重大事项披露时及时报备知情人档案材料[16] - 知情人登记表含姓名、知悉信息时间等[20] - 进程备忘录含筹划决策关键时点等[24] - 督促相关人员在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25] - 违规北交所采取工作措施处理[2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和修改[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公告日期为2025年9月9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