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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60398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公告
泉峰汽车泉峰汽车(SH:603982)2025-09-10 17:15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76 德润控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根 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发行对象德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向全体股东 发出收购要约。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 决。 特此公告。 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 象为德润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润控股"),德润控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潘 龙泉控制的企业,与潘龙泉、公司控股股东泉峰精密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泉峰精密")、公司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 资")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德润控股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 2025 年 8 月 31 日,泉峰 精密持有公司 21.20%股份,泉峰中国投资持有公司 19.0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0.25%股份。潘龙泉通过泉峰精密及泉峰中国投资合计控制公司 40.25%股份。 本次发行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