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控制制度》[2] 内部控制目标、原则与要素 - 目标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效率与回报、保障财产安全完整[4][5] - 原则有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5] - 要素涵盖内部环境、目标设定等8个方面[7] 内部控制活动 - 应涵盖销售及收款等所有营运环节[9]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等重要活动的控制[9] 控股子公司管理 - 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督导计划等6项活动[12] 关联交易管理 - 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制度,遵循公平等原则[14] - 审议关联交易要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确定价格等[18] - 不得审议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6种情形的关联交易[19] - 关联交易需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计算交易金额[17] 对外担保管理 - 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原则,严格控制风险[19] - 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能力和可执行性[20]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 应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原则,注重使用效益[23] - 专户存储管理,掌握资金动态[23][24] - 制定严格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按用途使用资金[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进展并披露[25] 重大投资管理 - 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27] - 董秘办负责研究评估和执行监督,异常及时报告[27][28]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等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28] 信息披露管理 - 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指定董秘负责[31] - 出现影响股价情形或事件时,责任人及时报告[31]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保密制度,关注和引导人员媒体发布信息[32] - 要求控股子公司参照建立制度,明确报告范围和流程[32] - 董事会调查核实传闻,采取书面函询或委托律师核查方式[33] 审计与监督 - 设立审计部,定期检查内部控制缺陷,每年与审计委员会开会并报告[35]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评估意见,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披露[35] - 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形成决议[36] 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 - 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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