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东和新材东和新材(BJ:839792)2025-09-10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 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对应总额10%以上[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11] 责任划分与追究 - 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3] - 追究形式有责令改正等,董事会视情节采取经济、行政处罚[13] - 董事涉事审议时应回避[14] 处理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调查并提交意见,更正财报需聘会计师审计[16] 考核纳入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6]

东和新材(839792)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Reportif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