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 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生效并实施[17][18]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提名后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 - 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5]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8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 - 制度于2025年9月10日生效并实施[17][18] 审计委员会 - 由3名非高管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 委员提名后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7] 会议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2] - 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14] - 会议记录保存至少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