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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天正(600560) -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自天正金自天正(SH:600560)2025-09-10 17:30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 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数字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