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600470) - 六国化工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一 天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天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5 第 02401 号 致: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天禾律师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程 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验证,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二)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 14:30 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亚先生主持。 三 天禾律师事务所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其中,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 一15:00:通过互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