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0万股普通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5,288,619,348元[7] - 公司发起人为五人,认购股份90,000万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起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比例、时间和决议要求[17][1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违规决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报告公司[29] 财务与投资审议 - 单笔财务资助等多项财务事项超一定比例需股东大会审议[31][32]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等占净资产30%以上需审议[31]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需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股东大会普通、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51] 人员任职规定 - 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均为3年,可连选连任[61][106][111]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69]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有相关限制和要求[107][110][113] 公司治理与制度 - 公司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124]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4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由股东大会决定[14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有比例要求[136]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3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等应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50][151]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3] - 公司清算有相关程序和要求[154][156][159][160]
包钢股份(600010) - 包钢股份章程(修订稿,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