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和新材(83979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3名为独立董事[6] 会议审议规则 - 2025年9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需股东会审议[9]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通知[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2]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董事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无关联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5] 其他规定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 会议签到薄等文字材料、决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6][18]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三日内整理完记录,董事三日内签名送达[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落款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