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5年8月8日至17日对拟激励对象公示[7] - 2025年9月1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7] - 2025年9月10日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相关议案[8] 激励计划调整 - 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调整授予人数和数量[11] - 特定事项发生,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调整[11]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每股10派现金红利4元(含税)[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12] - 除权除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7月18日[12] 授予情况 - 第一类授予人数由99人调为58人,第二类由99人调为36人[13] - 事业合伙人第一类授予价19.68元/股,企业合伙人21.69元/股[15] - 事业合伙人第二类授予价23.70元/股,企业合伙人25.71元/股[15] - 第一类授予数量由100万股调为59.8842万股,第二类由100万股调为34.1832万股[16] - 授予日为2025年9月10日[17] - 向58人授59.8842万股第一类,向36人授34.1832万股第二类[19] 授予条件 - 公司最近一年财报不能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20]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不能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1] 其他 - 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22] - 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规定,后续需继续履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