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电国际(600969) - 郴电国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0] - 因不符合条件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2] 兼任与工作时间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7] - 每年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7] 资料保存 - 公司提供资料及本人应至少保存10年[19]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4] 专门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21] - 召开前2日通知,紧急情况随时通知[22] - 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22] 沟通与职权行使 - 公司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5] - 及时发通知、提供资料,设沟通渠道[25]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职权受阻可说明情况,未解决可报告[25] - 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按法律或章程执行[27] - 与规定不一致以法律为准[27] - 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7] - 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