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603025)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决策 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 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投资行为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 第五条 股东会的权限。公司发生的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对内投资主要指公司为扩大现有产品的经营、销售规模而实施的投资,包括 技改投资、追加流动资金和购建固定资产等;年度经营计划经股东会批准的视同 已履行全部必须的审批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