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科诺尔(8325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纳科诺尔纳科诺尔(BJ:832522)2025-09-10 19:47

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9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需满足至少一项特定会计专业条件[9]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无明确结论调查、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0][11]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对候选人资格审查[16]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可选举[17] 后续流程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送文件[18] - 任期届满前或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完成补选[18][19]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 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知情权,及时发通知和提供资料[3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异议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0]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4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事、高管的股东[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