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股份与注册资本 - 拟回购注销53331股限制性股票[2]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97125868元,股份总数为197125868股[4] - 完成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变更为197072537元,股份总数变更为197072537股[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公司注册资本条款将由197125868元修订为197072537元[5] - 拟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特别决议通过[38] 公司治理 - 董事会为财务资助事项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董事任期每届三年,可连选连任[2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4]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6] -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或独立地位损害利益,应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10][11]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3] - 公司对外担保中,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3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3]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