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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五芳斋五芳斋(SH:603237)2025-09-10 20:47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负责 与证券交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事 务。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 司董事会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