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芳斋(603237) -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浙江五芳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职工董事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与合规委员会、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