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300478) -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3、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女士具备《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 要求。李晓女士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之情形,亦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 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李晓女士作为以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会计学 专业副教授资格。李晓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同意接受此次提名。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况太荣先生、贾昆先生、李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 杭州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