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金财(0026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和《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 或辞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辞任的,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 效。 除《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