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力股份(300956)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本独立财务顾问")接 受安徽英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股份""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其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优特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优特利")77.9385%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 立财务顾问。长江保荐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核查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存续,仍然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并 经各方协商后确定,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4、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满足 的情形下,本次交易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5、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