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安排 - 2025年9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5]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不再设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责,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9] - 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等表述整体删除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表述[10] - 公司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中“股东大会”表述改为“股东会”[18] - 整体删除原议事规则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表述,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18] 股东与董事相关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提起诉讼[14] - 股东会选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14]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上一届董事会提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候选人名单[15] - 原章程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修订后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14] - 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总额3%以上的股东有权联合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2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3]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4]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4] - 修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24] 组织架构与会议规则 - 原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修订后审计委员会应由3名以上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15] - 原每届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监事会提名,修订后不再设置监事会提名监事候选人环节[14][1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公司党委由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纪委由5人组成,设书记1人,每届任期3年[17]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指定报刊和系统上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申报债权[17] - 股东可请求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1]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2]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5] -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指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关联交易[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2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6]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7] - 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27]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等[27]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需说明情况[27] - 提名委员会应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审查并提建议[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28]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8]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在闭会期间行使公司章程部分规定职权[28]
全柴动力(600218) - 全柴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