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 - 召集人应在提议或收到提议后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发出[9]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等可提议召开会议[11] - 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12种情形时应召集会议[10] 会议通知 - 通知应在指定媒体公告,包含会议时间等内容[11] - 发出后除非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因不可抗力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1] 会议权限与决议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等情况作决议[7] - 决议须出席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超二分之一同意形成有效决议[23] - 决议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经批准后生效,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法律约束力[23] 持有人权利义务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获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4] - 需遵守发行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5] 其他规定 - 会议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前3日[12]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不迟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4]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16] - 10%以上债券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19] - 每一张未偿还的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在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22] - 召集人应在决议作出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决议[24] - 会议记录应记载多项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名,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25][26]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连续,特殊情况采取措施并公告、报告[26] - 公司董事会应执行会议决议并督促落实[26] - 法律有规定从其规定,规则变更需公司同意且会议决议通过[28]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29]
爱科科技(688092) -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