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股份(603787) -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新日股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域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北京市 东城区 东长安街1号 东方广场C1座6层(100738) 6/F,Office Tower C1,Oriental Plaza,No.1 East Chang An Avenue,Beijing 100738,PRC www.allbrightlaw.com Fax: +86 10 8523 0699 Tel: +86 10 8523 0688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 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北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新日电动 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