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达股份(300320) -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江阴市周庄镇云顾路 58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上海 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何晓恬律师、汤颖律师出席本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海达橡塑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 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5 日。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 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 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