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股份(92006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会议决策 - 2025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3] 信息披露标准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总资产30%属重大变更[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1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1] 信息报告规定 - 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大股东和关联人等[9] - 重大信息发生前或触及特定时点后当日预报[23] - 重大信息变化或进展按规定程序报告[23] 信息处理流程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组织编制公告文稿[24] - 重大信息需审批时,董事会秘书向相关机构汇报并按规定披露[25] - 未达披露标准的重大信息由总经理跟踪,达标准告知董事会秘书[25] 其他要求 - 公司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相关材料[25] - 信息报告义务人保存相关信息不少于十年[20] - 公司实行内部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7] - 瞒报等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