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公司股东和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 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本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 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 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内 部审计部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务环节 进行调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