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 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