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需董事会批准[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5%(担保、财务资助除外)需董事会批准[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担保除外)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长可决定不在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权限内的关联交易事项[12] 担保与财务资助决策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都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3]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达审议标准适用相关规定[14]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6]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需说明原因及保障措施[23]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的特定关联交易,如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证券等可免予履行相关义务[27]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部分交易,如参与公开招标、单方面获利益交易等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7][28]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以同一控制下关联人与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预计总金额比较[19]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上市公司投资等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相关规定[21]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上市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关联人增资或减资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21] - 公司及其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控制的关联共同投资企业同比现金增资达股东会审议标准,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2] - 公司因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新增关联人,此前已签订并履行的交易可免于相关审议程序[25]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26]
奇德新材(300995)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