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688167)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章 董事会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人。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