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688167) -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变动的相关规 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 明确相关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