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00096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6、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7、修改公司章程; 8、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1 1、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9、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第一条 为维护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规范行使公司股东会职权, 根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