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通过 - 2025年9月1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常州三协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有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过3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外),需经董事会审议[9]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除担保外),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董事长选举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5] - 六种情形之一时,董事长应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并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开[16][17] - 董事会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相关人员,通知方式多样[13] - 董事会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相关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8]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表决与记录 - 董事会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22]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可用视频等多种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由参会董事签字[23] - 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未出席亦未委托视为放弃投票权[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为10年[21][2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等多项内容,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数[23][24] 责任与披露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承担责任,表决时表明异议并记载于记录可免责[24]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事项或重大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公告[24]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24]
三协电机(9201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