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森科技(002436)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SZ000072号 致: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兴森快捷电 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森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 席兴森科技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