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达股份(603166) -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 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分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 德恒 01G20210890 号 致: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福达股份")的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桂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