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管理目的 为加强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 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 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长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是市值管理工作的直接负责人。证券事务部是市值管理工作 的具体执行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应当积极支持与配合。 第四条 术语或概念释义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 1 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 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 的原则,协同公司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 理工作。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