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地矿业(601121) -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管理目的 为加强对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管理机构及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 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 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 ...